法律咨询记录
  • 李建成
    根据描述,既然赠与了女儿用于买车的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已经赠与了,您无法主张女儿返还了。女儿离婚时,男方无权主张分割这2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2021.07.29
  • 李建成
    根据描述,既然赠与了女儿用于买车的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已经赠与了,您无法主张女儿返还了。女儿离婚时,男方无权主张分割这2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2021.07.29
  • 李建成
    根据您的描述,您需要遵守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2021.07.29
  • 李建成
    到 户籍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一下。
    2021.07.29
  • 李建成
    看看离婚协议中男方偿还债务的期限,如果没有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男方履行协议。 现在的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全,细节问题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1.07.29
  • 李建成
    根据物业合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2021.07.29
  • 李建成
    协商不成,您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7.27
  • 李建成
    协商不成,您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7.27
  • 李建成
    搜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案件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1.07.27
  • 李建成
    要根据案情、标的额收费,详谈电话联系。
    2021.07.27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建成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博善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72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605